本輪房地產調控已近三年,調控取得了實質性的成效。一方面,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額增幅今年均降至調控以來的低點,表明樓市泡沫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壓縮;另一方面,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漲幅總體持續呈回落態勢,一些一二線城市更是從根本上逆轉了房價過快上漲的狀況。
同以往歷次樓市調控相比,本輪調控的復雜性在于,各地商品房供需狀況差異很大,存量、增量及其潛力也不一樣,一些地區在調控的同時還要兼顧“去庫存”目標。就全國而言,“去庫存”確是“三去一降一補”的一項重要內容。各地貫徹中央要求,因城施策,一城一策,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,在實現“去庫存”目標方面也取得了明顯進展,全國商品住宅待售面積比最高點時減少了約2.2億平方米,成績來之不易。但無論是觀察樓市調控進程,還是著眼房地產發展走勢,各地還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不平衡,有些地區調控效果還曾出現反復,這與一些地方經濟對房地產業過度依賴有關。
貫徹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和部署,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,必須堅持“房住不炒”這一定位不動搖,從各地實際情況出發,采取切實有效的調控措施。需要明確的是,“因城施策,一城一策”是為了更好地有針對性地調控,不是著眼短期增速放松調控。因此,不能為了短期經濟增速放松調控,以致帶來樓市泡沫和金融風險。
一是認真梳理本地區已經出臺的樓市調控措施,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加以完善。樓市調控的目的是落實“房住不炒”定位,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,防范泡沫及金融風險,讓房價向符合價值的方向合理回歸,更好地滿足民眾的剛需和改善性需求。雖然各地出臺的調控措施內容各異,但大致都可歸入限購、限貸、限外、限售、限價、加大土地供應等若干方面。限購、限貸、限外可有效抑制總需求,但也會影響剛需和改善性需求,因而下一步需要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分類施策。
二是把行之有效的措施納入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。長效機制不是完全脫離各項調控措施另搞一套,而是在現有調控措施基礎上的完善和健全。長效管理機制的落實建立既需要地方政府參與,也需要行業主管部門的統籌和協調,以避免各地過于各行其是、朝令夕改。此外,還要合理規劃、部署租賃住房、共有產權房建設,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。
三是積極推動經濟轉型升級、新舊動能轉換,盡快徹底擺脫對房地產和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。盡管中國經濟面臨著嚴峻的外部環境和壓力挑戰,但向高質量發展的大勢并沒有改變。各地應從自身資源稟賦、區位特點、功能定位出發,抓住機遇,找準位置,積極發展適合自身特點和未來發展方向的產業,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,促進居民消費方式及水平不斷提升,加緊培育和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,搭上高質量發展快車。